关于2022年矿区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重点实验室与大学科技园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作者: 时间:2023-09-27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利用实验室的学科优势大冶湖高新区大学科技园平台资源,建立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凝聚国内外优秀学者,开展合作研究与科技攻关,促进环境学科领域的发展和学术水平的提高,现启动2022年开放基金课题申报工作,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密切相关和科技园产业相关的科研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领域

1、工业废水污染治理与水环境生态修复

2、矿区农田土壤修复与安全利用

3、先进材料制造与固废资源化协调技术

4、复杂多金属粉体真空冶炼技术与资源化综合利用

5、当地农产品高效栽培技术研发与生态农业发展

二、申报条件与资助强度

校内、外科研团队或项目负责人均可申请,课题申请者(及联合申请人)一般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每项课题只设1名课题负责人,申请者本人必须具备实际负责并主持本课题工作的能力和条件。

2022年计划资助5-10项课题,每项资助为2万元。研究经费采取后补助方式,项目结题时报销。

三、申请审批程序

1、凡申请本实验室课题者,需下载并填写课题申请书(下载中心http://hj.hbpu.edu.cn/sys.htm),按要求填写后一式3份随同单位的推荐意见并盖章后寄回本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每年审批申请一次。截止申请时间2022年10月30日。

2、实验室聘请学术委员会委员或同行专家对每项申请书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经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集中评审意见后,批准符合资助条件的开放课题和资助金额。

3、获批准的课题负责人要填写课题任务书,重点实验室于当年将批准资助的开放研究课题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课题管理与考核

1、正在承担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的负责人不能重复申请,已经完成的可以申请。对完成好的课题组,特别是将受本重点实验室资助的研究内容在国内外核心刊物(SCI、EI收录)上发表了论文的申请者将优先考虑。

2、本实验室资助的课题经费一般仅限于在本实验室内使用。课题结束时,须向本实验室提交课题结题报告。论文发表时,应注明获得本实验室的资助(或部分资助)(湖北理工学院矿区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湖北省重点实验室,黄石 435003, Hubei Key Laboratory of Min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ntrol & Remediation, Hubei Polytechnic University, Huangshi 435003, China)。凡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正式发表后需将论文单行本一式二份寄回重点实验室存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振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湖北理工学院矿区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办公室

邮编:435003      电话:0714-6348671       

E-mail:646178746@qq.com

 

 

 

 

版权所有:矿区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地址:湖北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  办公电话:0714-6348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