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矿区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湖北省重点实验室2026年度开放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9-04 点击数:

关于开展矿区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2026年度开放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平台优势,依据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吸引国内外优秀科研人员围绕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进一步提升实验室科研创新水平与学术影响力,服务鄂东南矿冶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和区域生态高质量发展,现启动实验室2026年度开放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简介

矿区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为湖北省首批专注于矿区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领域省级重点科研平台,依托湖北理工学院十四五湖北省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生态环境修复与健康建设。实验室立足黄石及长江中游经济带矿区生态保护与发展需求,主要开展矿区污染防控、生态修复、矿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向的基础研究与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工作。

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和行业技术需求,实验室重点建设四大研究方向:矿区生态环境演变机制与健康评估、工业废水低碳治理及资源化高效利用、污染场地综合治理与安全开发、固体废物资源化转化与先进功能材料制备。

二、资助原则

本次开放课题立项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创新引领。支持原创性、前瞻性研究,鼓励探索矿区生态环境领域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避免重复性研究。

2、前沿导向。紧扣学科国际前沿,对接湖北省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重大需求,聚焦行业关键科学问题和核心技术瓶颈。

3、需求牵引。紧密结合湖北省矿区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固废处置等实际工程需求,优先支持应用性强、转化潜力大的研究项目。

4、交叉融合。鼓励环境科学、地球化学、生态学、材料科学、微生物学、信息科学等多学科交叉协同创新研究。

5、开放合作。坚持开放共享,优先支持与研究方向契合度高、科研优势互补、具备长期合作基础的联合研究项目。

三、重点资助方向

2026年度开放课题围绕学科主业和发展需求,结合以下研究方向鼓励申请人将人工智能方法与实验室优势研究方向深度融合,重点支持AI+ 的交叉创新研究。

1、矿区废水低碳处理与资源利用

主要包括:矿区工业废水处理碳减排路径与能效评价研究酸性矿山废水硫酸盐与重金属复合污染生物低碳处理技术、矿区废水有价金属选择性回收技术、人工湿地强化脱氮除磷及功能材料增效技术。

2、矿区污染场地绿色修复与源头防控

主要包括:矿区土壤-地下水重金属迁移转化与阻控机制、历史遗留工矿污染场地源头防控与风险分级管控技术矿山高陡边坡生态修复基质优化、筛选与制备技术

3、矿区污染生态过程与健康风险

主要包括:通江湖泊湿地微塑料、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污染物赋存特征与多介质迁移规律、矿区大气细颗粒物源解析与健康风险评估、尾矿库周边地下水-地表水界面污染迁移转化机制。

4、大宗固体废物高值利用与协同处置

主要包括:尾矿、煤矸石、磷石膏等矿业固废高值资源化机理与工艺优化、冶炼渣稀贵金属绿色提取及高值组分富集技术。

5、面向碳中和的矿区减污降碳协同机制

主要包括:矿区碳源碳汇协同模型构建、矿产开采洗选及生态修复全过程碳排放核算与碳汇潜力评估、矿区固废全流程追踪及资源化利用减污降碳协同效益研究。

四、项目类别、资助额度与研究周期

2026年度实验室拟资助开放课题10-15项,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三类,具体标准如下:

1重点项目。单项资助经费3-5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2一般项目。单项资助经费2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3连续资助项目。仅限上一年度实验室开放课题结题优秀项目负责人申报,单项资助经费2万元,研究周期1年。

五、申报条件与资格要求

申报人员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予受理:

1、申请人须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独立开展科研项目的能力。

2、申报项目须具备创新性,不得与本人或他人已立项、在研、待申报的科研项目重复,严禁抄袭、剽窃、伪造篡改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及立项资格。

3、主要支持校外高校、科研院所人员牵头申报,所有项目须联合实验室固定人员共同申报,每位实验室固定人员当年仅限参与1项开放课题申报。

4、湖北理工学院校内人员,在研校级项目未结题或已完成2项及以上校级项目的,不得牵头申报;已获批学校引进人才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得牵头申报。

5、申请人当年仅限申报1项本实验室开放课题,多报无效。

六、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1、材料填报

申请人下载并填写《矿区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附件1),按要求完善内容,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加盖公章。

2、材料提交

申报材料须同时报送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或邮寄至实验室指定地点;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实验室专用邮箱,邮件统一命名为“2026开放课题+项目类别+申请人姓名+单位

3、申报截止时间

本次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925日,纸质材料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电子版材料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评审与立项

实验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综合评议项目创新性、研究可行性、契合度及应用价值。拟立项项目将在实验室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湖北理工学院正式发文立项。

七、项目管理与成果要求

1经费拨付与管理

课题经费实行分期拨付。项目任务书正式签订后,拨付总经费的50%;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拨付剩余50%经费。项目研究过程中,课题负责人可依托本实验室开展样品制备、检测分析等相关实验工作,实验室测试服务按校内收费标准的50%收取费用。项目经费使用严格遵照国家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及湖北理工学院、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2任务书签订

项目正式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在一个月内提交《开放课题任务书》。任务书需明确细化研究内容、研究计划、考核指标及预期成果,成果要求严格对标项目类别:重点项目需发表环境与生态学科ESI源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一般项目需发表环境与生态学科ESI源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

3结题验收

项目负责人需严格按照任务书约定进度开展研究工作,按期提交结题报告、成果汇总材料及论文、专利、技术标准等佐证材料。实验室组织专家开展结题评审验收,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成果不达标或存在违规行为的项目,将不予结题。

4成果归属

本课题所形成的全部科研成果,由矿区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湖北省重点实验室、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共同享有。所有成果发表、申报及推广应用时,必须将湖北理工学院矿区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列为署名单位。

5成果标注规范

成果署名单位统一规范:中文为湖北理工学院矿区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湖北省重点实验室;英文为Hubei Key Laboratory of Min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ntrol & Remediation, Hubei Polytechnic University

所有研究成果须标注课题资助信息:中文标注矿区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项目编号:XXX;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the Open Fund of Hubei Key Laboratory of Min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ntrol & Remediation (Grant No. XXX)”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燕妮

联系电话:15827367379

办公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湖北理工学院矿区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湖北省重点实验室210

申报邮箱:kqzdsys@hbpu.edu.cn

邮政编码:435003

特别说明:申报纸质材料邮寄费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实验室不接收快递到付邮件。



矿区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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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矿区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附件2:矿区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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